推荐 供应求购合作代理人才土地旅游供求信息产品库
金农网首页>供应信息>正文

青海哪里有梅花鹿养殖场

2018/02/13 08:14:32来源:金农网用户中心
分享到:
信息类型:供应信息信息编码:1432556307.shtml
信息标题:青海哪里有梅花鹿养殖场

哪里有梅花鹿养殖场引种热线15615977773 公司网站www.kszqyz.com  梅花鹿全身是宝,茸、角、齿、骨、肉、髓、脑、精、血、肾、胆、皮、粪、胎均可入药。尤其是取自公鹿尚未骨化的幼角即鹿茸,能够调节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生理机能,特别是对年老体衰、病弱无力的人,在恢复体质、强筋健体方面有着明显的效果,是我国传统名贵中药。近年来,鹿茸及鹿产品国际贸易量不断扩大,在韩国、日本、东南亚一带国家和港澳地区十分畅销,价格不断提高,梅花鹿养殖经济效益十分显着,是发展高效畜牧业的理想项目。  据了解,我国养鹿历史悠久,是世界上鹿业生产大国之一,也是将鹿产品用于医药保健事业早的国家。
 

 
 


以上信息由嘉祥孔氏珍禽养殖有限公司自行发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金农网”看到的,谢谢

联系信息
金农百科

金农网农业百科:

 一、注意事项
  1、不能随意增加用药量: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对玉米种子的发芽有极强的抑制作用,在按种子重量0.1-0.2%的用量下,处理过的种子较未处理的种子晚出土2-4天,基本不会影响玉米的后期生长。如果用药量超过种子重量的0.2%,就会产生药害,并且随着用药量的增加药害加重,出苗率越低。
  2、注意低温和墒情的影响:经过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处理的玉米种子较未经处理的种子出苗慢,在遇较低的地温及较差的墒情延长种子出土时,加上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对种子的抑制作用,造成长时间不能出土。滦平县大屯乡东院村发生药害的13.34hm2地块,播种时间较正常播种时间提前了12-15天,较低的地温加上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对抑制玉米发芽的作用,使种子长时间不能出土,发生霉变。经过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处理的玉米种子对土壤墒情的敏感度较未经处理的种子要高。围场县腰栈乡三和义村在产生药害的地块中,同在一块地西侧相邻水浇菜地,因墒情较好,出苗率为 49%,距离水浇菜地越远出苗率越低。
  3、注意种子包衣后再拌种易产生药害:使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处理玉米种子必须是未经包衣的种子,或者经过包衣的种子不含防治玉米丝黑穗病的药剂,如果已经含有防治玉米丝黑穗病的药剂,再经处理会导致过量使用,容易产生药害。
  4、经过催芽的种子不能用药:经过浸种催芽的种子,使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拌种时,易烧芽产生药害,使其不能出土。隆化县步古沟镇柳营村,经过催芽后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进行拌种受药害面积有1.34hm2。
  二、使用方法:
  1、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及植保部门的指导使用:据了解,农民在施用农药过程中有擅自加大用量的习惯,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同时也就导致了药害的产生,尤其是对用量要求极严格的种衣剂更易产生药害,如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在指导农民用药时一定要控制在种子重量的0.2%以下。
  2、适时播种,掌握好播种深度:有些农民习惯提前播种,并且播种较深,播种过早或过深会延长种子出土时间易产生药害。为避免药害产生,在播种时,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拌种要适时播种,并且掌握好播种深度。
  3、明确拌种条件:如果要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对玉米种子进行拌种,一定要选用未经包衣,或经过包衣已含防治玉米丝黑穗病药剂和催芽的种子,万不可再进行用12.5%稀唑醇可湿性粉剂处理。
  4、适时掌握用药量:在使用上要根据气候条件灵活掌握用药量,如地温较高墒情较好,则选择正常用药量的高值,反之则适当减少用量。芽势强的种子选择正常用药量的高值,芽势弱的种子适当减少用量或不用。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金农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jinnong.cn(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