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供应求购合作代理人才土地旅游供求信息产品库
金农网首页>供应信息>正文

杂交野兔两当县

2017/08/24 01:24:34来源:金农网用户中心
分享到:
信息类型:供应信息信息编码:2434824583.shtml
信息标题:杂交野兔两当县

金农网农业百科:



  5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一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

  还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农药时,应遵守以下准则:

  5.1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5.1.1允许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

  5.1.2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不能满足植保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以下农药及方法:

  5.1.2.1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拒避剂和增效剂。如除虫菊素、鱼藤根、烟草水、大蒜素、苦楝、川楝、印楝、芝麻素等。

  5.1.2.2释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动物,昆虫、捕食螨、蜘蛛及昆虫病原线虫等。

  5.1.2.3在害虫捕捉器中使用昆虫信息素及植物源引诱剂。

  5.1.2.4使用矿物油和植物油制剂。

  5.1.2.5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

  5.1.2.6经专门机构核准,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抗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5.1.2.7经专门机构核准,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剂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5.1.3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杀线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5.1.4禁止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

  5.1.5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5.2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5.2.1允许使用AA级和A绿色食品生产农药类产品。

  5.2.2在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不能满足植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以下农药及方法:

  5.2.2.1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

  5.2.2.2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

  5.2.2.3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应按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6的要求执行。

  此外,还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a.应选用上述标准中列出的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农药。

  b.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参见附录A)。

  c.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含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7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5.2.2.4严格按照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

  5.2.2.5有机合成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应符合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

  5.2.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

  5.2.4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杂交野兔两当县
山东红运野兔养殖场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山东省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件精神。红运养殖场斥资支持创人员进行回乡创业养殖创业,特推出以下优惠政策扶持。
1,对于500公里以内的客户,有愿意做养殖的朋友,公司可上门进行一对一的免费帮扶服务,指导引种前期的养殖设施的建设,场地的选择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案。
2,兔类养殖的优惠政策如下,引进50只种兔免费赠送50套养殖设备,引进100只赠送100件养殖设备以此类推。饲料加工机一套,兔预混料一包,前期3个月种兔疫苗一套,养殖光盘书籍等。

常年对外出售野兔种兔,商品兔,训狗兔子,全国发货15376943993

山东红运野兔养殖场常年对外出售野兔种兔,商品兔,训狗兔子,全国发货15376943993微信同步


杂交野兔两当县


以上信息由李丽丽自行发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金农网”看到的,谢谢

联系信息
  • 人:李经理(女)
  • 联系电话:15376943993
  • 邮政编码:272405
  • 电子邮箱:2302339105@qq.con

联系地市:山东菏泽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金农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jinnong.cn(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