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网>商情
入网

武汉元宝鸽养殖技术

2018/01/19 15:36:02

来源:金农网用户中心

规格型号:元宝鸽、观赏鸽
计量单位:元
产品单价:0
供求数量:10000
武汉元宝鸽养殖技术引进种鸽质量保障、知名度高、守信用的肉鸽种鸽养殖基地我基地常年供应肉鸽种鸽、观赏鸽种鸽等优质品种,以及鸽笼设备,品种全价格实惠,货源充足。同样的价格我们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我们比服务|同样的服务我们比信誉.量小全国各地均可发货,量大可以专车运输到家。欢迎您到我厂选购各种肉鸽品种,元宝鸽品种,各种观赏鸽品种!鸽子照片全是实地实景拍摄,全国各地均可发货:大巴,空运,物流皆可发货!检疫 保险齐全,确保购买安全。也可亲自上门取货!

以上信息由黄自同自行发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金农网”看到的,谢谢!

联系方式

人:
黄自同(男)
联系电话:
15064763661
手机号码:
14717797778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272405
电子邮箱:
rougejidi@163.com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黄垓乡

金农网农业百科


  
  编辑同志:
  去年初,我根据一本杂志上刊登的广告,买回了300多元钱的药材种子,按照资料上所讲的方法种植和管理,可是到收获以后,结果不是这种药材,使我蒙受了很大经济损失。我拿着剩下的种子经过鉴定才知道是假种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和林
  王和林同志:
  我国《广告法》第4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认为有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你因为听信了广告的虚假宣传,购买了假种子,蒙受了经济损失,生产种子的单位,经销单位以及广告宣传部门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不仅仅是种子的价值,还包括假种致使当年无收益等全部的经济损失。

信息说明

类型:
供应信息
编码:
3602888514.shtml
标题:
武汉元宝鸽养殖技术

版权与免责声明